1
上辈子我与朝华二人两情相悦,不料成亲之前朝华死于非命。
我俩究竟未得善终。
我料理完朝华的丧事后自行赴死,黄泉处遍寻他不得。
却因为自杀为大罪孽,被罚永世为蜉蝣。
蜉蝣朝生暮死,成虫后生命最短五分钟,最长的也不过三天。
我定要让朝华记住我!
一次次寻找,一次次死亡,一次次转世。
一世世对面不识后,我逐渐疯魔。
1
阎王见我执拗,终于在无数次轮回后,准我于稚虫化为成虫时,可化作人形去寻朝华。
然而蜉蝣虽化人,寿命也只有最多三个日夜。
无妨,三日,足够他记住我了。
成虫前,我蛰伏在水下三年。
经历几十次蜕皮之痛。
三年间,眼见这一世的侍郎之子朝华鲜衣怒马、意气风发,带各色女子到湖边谈情说爱。
才知蜕皮之痛远没有心痛来得痛彻心扉。
虽然名字未变,这一世他竟是如此多情的性子。
我不知道他潇洒自如的外表下藏着什么。
有一次他双目猩红、状似疯魔,意欲投湖竟走至水中。
我终于有机会又一次接触到他的身体,用尽全力妄图拖住他往前走的脚步,但终究如蚍蜉撼树。
我只是一只蜉蝣稚虫啊,无比渺小,无比缓慢,甚至连离开这水域都做不到。
我目眦欲裂地看着朝华的身体离我越来越远,只能暗暗祈祷奇迹出现。
奇迹出现了,朝华被水中圆月吸引了目光,脚步停缓下来。被随后赶来的仆人救出水中。
而我在水中左右闪避,维持性命,眼见着朝华又一次离开了我。
没关系,这一世我可化作人,去他身边,让他记住我。
自此之后,我更努力地进食蜕变,终于到了出水化人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