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狩猎队和他们的娘们

      山路弯弯,狩猎的队伍渐渐地离开村庄,向着山里进发。

      队伍共有十来人,均是村里的青壮年。小山村以王姓居多,故这村又叫王家村。村里首富便是王姓。

      队伍继续行进着,带头的是王一,是王首富家的第一护院,其后跟着王二和王三。也是王家护院。要说这名字的由来,倒也是有趣得很。

      王家向来有钱,据说百多年前是外面的商人,赚了一些钱后,厌倦了尔虞我诈的争斗,便搬到了这个迷雾森林边缘的小山村。不过商人终究是商人,虽然进来后不再做些光鲜的生意,却慢慢成了当地山货的最大经销商。附近十来个村庄的山货生意逐渐都被王家做了。大家都通过王家与外界城市的市场进行买卖。

      如此一来,王家还是一个商贾之家,王家还是当地的首富,只是换了个生意材料。所以,人们传说,王家虽说是厌倦了外界的生意,倒不如说更看中了迷雾森林的资源,因而搬家过来的。

      王家势大后,自然需要很多人手,当然就有很多人投靠。王一,便是其中之一。王一原本不叫王一,似乎也不姓王。据说,是王家老板在外经商时在路边捡的。

      那一日,烈日炎炎,正是朝天国最热的那几天。王老板坐于马车中,正往家里赶。路是土路,一阵马蹄声过,一路都是灰土漫天。路上行人纷纷掩鼻而避。

      马车正行进间,车内王老板优哉游哉,正想着晚上回家该去哪房睡觉的事。出门劳顿多日,久不闻脂粉气,也久未曾手抚滑腻的肌肤。他想想家里几个娘们那白花花的大腿,便有些心猿意马起来,恨不得插翅便飞。

      正想象时,突闻一声马嘶,“老爷,小心!”王老板只觉得身子一轻,便向前直冲了出去,一下便撞在那赶马的马夫身上,把那马夫一下撞下车去了,自己则摔倒在马夫的位置上。

      惊魂未定,急睁眼看时,却是马受惊而急停。再仔细一看,马车前半躺有一人,一身黑乎乎的衣服,满是泥土,不知是泥黑还是衣服黑,好多处破裂,片片布条挂了下来,露出里面虬结的暗红色的肌肉。

      此人手里正拉着马的缰绳,只听得喊了一声:“救我!”便头一歪躺下去了。

      马夫从地上爬起,吓得不轻,手因用力拉马,还有些微微颤抖,站在一边,喘息着。王老板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喘息稍定,便下车来。

      走到马前,马已经安定下来了,只是受了惊吓,还是不安地跺着马脚,不时打个响鼻,似是咒骂眼前那人。

      王老板仔细看去,此人面目虽泥尘蒙盖,却也有一股英气,英气中又带有丝丝戾气,不似一般乡下人。一只手死死握住缰绳,方才站立的地方,两个鞋印清晰地印在地上,似乎此人靠着一身蛮力强行拉停了马车。蹲下身子,又掀开衣服看看,身上伤痕累累,不知何物所伤,犹有一道大伤口,从肩部斜拉下来,足有一尺长,应是利器所伤。又细细地摩挲了一下布料,王老板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这布料,似乎是军中专用的料。

      迅速起身,环顾四周。幸好天热,回山村的路又较偏僻,路上空荡荡的,只在道路远处因天太热蒸腾起来而闪着水波般的光。赶紧招呼自家马夫,将人抬上了车。叮嘱几句,便赶紧地往家赶了。

      随后便听说王家收了一个护院,有些本事。乃是老爷路上捡的流浪汉,看其可怜,便收留了。没有名也没有姓,便随了王姓。因护院中本领最强,所以便叫了王一。

      其后,便有了王二,王三,王四,王五。倒也不是本名,只是随了王一叫的,都是王家本家的青壮,在护院中便这样叫开了。

      山民纯朴,王家虽为首富,在本地也有些好名声,未曾做出为富不仁的事。每次狩猎组成队伍时,王家也会派出几人一起进山。这次便派了三人出来,王一因为比较强,所以就成了名义上的队长。朝汉也在队伍中跟随前行。

      因天子姓朝,所以百姓对于朝姓还是有些尊重的。再加上朝汉战力不弱,一手猎弓技术百步穿杨,却也射杀了不少野狼,野熊之类的。所以在队伍中,地位不低。

      王一向来不苟言笑,沿着山路一直沉默地走去。朝汉跟随着,偶有时叫声王大哥,言语几句,后面的青壮们倒是无拘束。都是男人的世界,却是最喜谈论女人的。一路上,便会有各种带色的笑话说起,这个婆娘那个婆娘的,随后引起一阵哄笑。看上去,那是快乐得紧。渐渐地,林子密起来了,狩猎场快到了。

      小山村,朝家,小院里。阳光正温暖地洒在院中那树上,也洒在树旁边的地上。树下散放着一些竹椅和木凳,正有一群女人如那枝头的小鸟般,叽叽喳喳。

      “嗨,你们看,这是我家那位上次打猎时给我挣的两张兔子皮的手套,真是好看。”一个年轻的妇人举着白净的双手,手上套着柔软的皮质手套。

      印象中的兔子总是非黑即白,这森林中的兔子倒了奇怪了,竟会有各种颜色出现。这位手上的兔子皮手套正是那红色与白色相间,并夹杂了丝丝灰色,有几处红色晕染,有些写意桃花的意味。衬于白净的手,显得甚是亮眼。

      “这算什么,你得看看我的,我这双靴子可是四色鹿的皮哦。我家老公可是攒了三次打猎的收获给我换来的。”又一位妇人指着脚上的一双皮靴向着众人炫耀,一脸满满的幸福。

      传闻鹿有一彩到七彩,七彩者,其速如电,极难捉到。鹿皮所做的靴子因其颜色炫丽,舒适温暖而受到人的喜爱。价格由色的数量决定。色越多者,价格越贵。一般家庭只能穿三色及以下的,上了四色也算是不错的料子了。

      “我家老公——”

      “我家——如何如何——”

      叽叽喳喳,小院子里热闹得很,有了群女人的地方就是热闹。这里便成了展示身上商品及互相炫耀的地方了。

      林氏端坐在宽大的椅子上,因腹部受压有些难受,而向后微微仰着。身上盖着一张亮亮的毛皮,似是熊皮。脸露笑容,看着叽叽的女人们,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旁边的李氏聊着。

      “大嫂,你真是好脾气,经常让她们来这里坐,嘻嘻哈哈的,净夸耀她们自己的好了。”李氏笑嘻嘻地说。

      “李家妹子,我说你是不是嫉妒人家都有老公送的好东西呢?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呢?”林氏看着李氏,笑着说。

      “哎,大嫂,你又来了,我也想找,可我还没有看得上的,我要找一个像朝大哥一样的,至少也不能比他差了。”说完悠悠一叹。搂了搂林氏的肩。便又摸了摸了林氏那膨起来的腹部,说道:“这里会是我的小侄子还是小侄女?我想是快出来了吧?”

      “该是快了,不知是什么,只是好动,我想可能是儿子吧。恩,哼——”似乎是有所感应,腹部便动了,痛得林氏一阵皱眉。

      “大嫂,是儿子,我们还等着朝王子的出生呢!”这时,边上一个妇人接了话。

      “其实女儿也不错,我们村可就多一位公主哦!”又有一人接茬。

      “你们都不要说了,我说嘛,生个龙凤胎好了,一下了全有了。哈哈!”这位说着便笑了起来。

      随后便有个声音打趣道:“龙凤胎好,晚上让你老公也给你种上一个龙凤胎吧。”引起一片哄笑。

      “谢你们吉言!谢谢!”林氏笑了,李氏也笑了。大家都笑成了一片。

      风一吹,树叶哗啦啦响,似乎也被这欢乐气氛感染了。树上飞起几只鸟儿,绕着树不停地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