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歧途
真是让人伤心。无论怎样,总算是初中毕业了,我伙同一帮男同学,冲到家里,把继母狠狠揍了一顿,当然是趁父亲不在的时候,继母哀嚎,就像一只受伤的蠢驴。她脸上的眼泪混着黑色的睫毛膏,油腻腻地糊了一脸,再没有平时颐指气使的蛮横。
我手持铁棒,打得最狠。我生平,最不喜欢的就是和女人作对。因为在我的观念里,女人们被压迫了几千年,她们已经够苦的了,完全没有必要再针锋相对,让那些从小就受尽优待的男人或者男孩子们看笑话。
何必呢?
我被关在看守所的小房间里的时候,落下泪来。倒不是因为我后悔自己打了后母,完全是因为这女人和女人之间的斗争,实在无益。为了什么呢?其实什么也不为,若真的要为什么的话,那就是她为了自己的老公,而我,因为她伤害我在先,我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总不能,让人骑在你头上拉屎,什么都不管吧。
我们只被关了一天,就放了出来,原本要罚钱的,终于还是没有罚。我躺在小白别墅里宽软的大床上,任他宠溺地将我搂在怀里,嘴唇调皮地凑上去,对他表示感谢。
小白是朋友介绍认识的,我为了继续学业,而他为了我年轻的身体。我和同龄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且愿意为自己想要的东西付出一切,失去母亲算什么,被父亲抛弃算什么,没有他们我照样可以活。
还好,母亲把我养了这么大。当我豪情万丈地为自己的选择慷慨陈词时,心里仍然忍不住惭愧地暗暗嘘气。如果没有精神病的母亲把我养这么大,我也是不能活的。虽然她活着的时候,可真是让我吃够了精神的苦头,然而她去了,我真是成了一个没有娘的孤儿。
“在想什么呢?”小白的眼神像一潭深水,不见一丝涟漪,他看着我的时候,可是不带一点感情的。
“在想你。”我调皮地翻到他身上睡下,我喜欢趴在他身上睡觉,他说那是世界上最舒服的人皮沙发。
那一年,我正好十五岁,而小白,比我大二十岁。
我常笑他“你都那么老了,应该叫你老白,偏要让人家叫你小白,你羞不羞啊。”每回他只是干笑,不说话。
我并不爱他,这一点,我一直都知道,他也没法让我爱上他。
但他很大方,他就这一点好,他给我买了最新的手机,说是为了以后方便联系。他送我礼物的时候,总要煞有介事地找个合理的理由,这样也好,既体现他的绅士,又避免了我的尴尬。
他给我交了学费,并且自觉地负担了我每个月两千块的生活费,两千块,那可是多少工薪阶层累死累活一个活赚到的血汗钱。人生最美好的事情,莫过于,既有青春,又有钱了吧,这是多少人梦寐以求,求而不得的事情,却被我轻而易举得到了。
而且,他不阻止我交男朋友。顺便提一句,初中毕业以后,我并没有考上高中,而是到了市里一所中专学校年念书。成绩不好,实在不能怪我,母亲在的时候,我想努力好好考个好高中来着,可她成天吃饱撑着没事干就骂我,回家彻夜学习就骂我,一骂就是一整夜,索性干脆不学了,每天下午放学后就到网吧通宵鬼混,母亲也不来管。母亲去世后就更放肆了,索性连学也不上了。要不是小白,我可能就跟同学一起去工厂打工了。
小白常说“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我笑笑,自认为已经懂得太多,完全不把他的话放在心里,其实也没有必要放在心里。他一直希望我学医,那时一直以为他是为了我的将来打算,没想到到最后才知道,他还是为了自己,这是后话,不提也罢。
中专两年,日子平淡无奇,小白为了我上下学方便,其实是为了随时可以见我,替我在靠近学校的地方租了一套房子,房子很大,三房两厅,我一个人住,实在是太大了,一个人又寂寞的很,渐渐的,我也很少回去。
在学校里,我一直不大用功,属于玩世不恭的那一类,和我玩的要好的朋友,就是小美了。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一笑起来,就露出两个好看的酒窝。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因为我们同病相怜。
电视里面经常出现的有两个酒窝的女明星叫啥名字来着,每次一看到那个女孩,我就会想到小美。
可惜,我们只做了两年好友而已,她中专没有读完,就跟着别的男人去了另外一个城市,过的不甚幸福。
我仍然每天两点一线,过着和那时的同龄人一样的生活,上课,下课,逛街,买东西,吃东西。也和她们做一些疯狂的事情,淋雨,泡网吧。后来也渐渐变得没有章法起来。
我常常带男孩子回去,邻居看见了,都要在背后啐我,说我十块钱一次。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带他们回去,并没有做什么,就是打牌喝酒和聊天。好吧,老实说,是有那么一两个发生了关系的,但回头也就忘了,年轻人,也就那么回事儿吧。
毕业的时候,小白来帮我搬的东西,虽然时间好像过了很久,但是我们见面的时间实际上并不多,他特别忙,我给他发的信息,他总是爱理不理的,我已经厌倦了这种关系,我几次发信息和他说了分手,然而每次都如石沉大海,隔天他又照常联系我,就像我什么都没说过的样子,让我又庆幸又难过。
情人节的时候,他倒是送过一束花给我,是康乃馨,没有巧克力,拿回去就被我扔在墙角了,去他娘的康乃馨。
就在这样勉勉强强的关系里,我在中专毕业之后,又多读了一年书,便单方面地宣布了分手,去了遥远的北方。说实在的,毕竟这么多年的感情了,分手的时候还是难过的很,和朋友们去喝了几天的酒,每天醉的不省人事,隔天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谁的床上醒来。到现在早上睁开眼睛都要确认一下身边躺着的是不是熟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