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远走

      我选择去北方,倒不是因为我想去,完全是因为小美。从前我们在一块儿玩的时候,她就常说想去北方看雪,后来她跟着别的男人去了北方,也见到了她最想见的雪,虽然那雪和着她日夜不绝的眼泪,成了终年不化的冰。我不是没有劝过她回来,为此我曾从自己为数不多的伙食费里挪出三百块钱借她,然而,她没有回来,连同那三百块钱,一起失去了音讯。

      我不会说她骗我,相信她是有自己的苦衷的。无论如何,她成全了自己的梦,而现在,我该成全自己的梦。

      在走的时候,我一直以为,也可以说是期盼着小白会联系我,但是没有,从那以后,他便再也没有找过我。

      我并不是一个人去的北方,同去的还有网友杨奇,他是我在中专二年级的时候交的男朋友,很关心我,每天在网上对我嘘寒问暖,问长问短的,给了我前所未有的爱,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关怀和温暖。我喜欢他的早安晚安,我依赖他时不时的问候。就这样顺理成章地,我们谈起了恋爱。

      我们说好,等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和他一起回北方结婚。虽然十八岁还没有到法定的结婚年龄,但是我们可以先像夫妻一样生活,等我再大。一点的时候再领结婚证,这是我们规划好的未来。

      未来,未来,未来有多遥远,我不知道,但是年轻的心,什么也不怕。我相信,和他在一起,一定会很幸福的。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小白的事情。

      三天两夜的硬座,很难捱,除了上厕所和打水,就坐在位置上百无聊赖,车厢里弥漫着各种说不出的味道,泡面,较臭,汗臭,奶臭,啤酒以及孩子的哭闹声混合成让人不安的情绪。好在有爱情,我把头靠在杨奇的肩膀上,浅浅地睡去。

      毕竟还是年轻,可以为了男人的一句难辨真假的关怀,为了男人一个是真亦幻的微笑,跋山涉水,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却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单薄的肩膀,是不是可以承担得起沉重的未来。

      如果小白算差劲的话,杨奇可以说一无是处,一文不名了。如果他真的爱我,他会给我买张卧铺,哪怕他自己坐的是硬座。可惜,年轻时候的自己,以为只要有温暖的情话,就足以一生无憾。

      我抬起枕在杨奇肩膀上的头来,目光落在他暗沉的脸上,新冒出的胡须刺剌剌地扎手,我忍不住伸出食指轻轻触碰他上嘴唇上的胡髭。他右手一把拉住我停留在他上嘴唇上的手,冲我一笑,悄声说“人看着呢”

      两颊的红蔓延到整张脸,我闭上眼睛假寐。还好再有几个小时,就要到站了,未来美好的生活正朝我招手,我这么想着的时候,便又昏昏沉沉地睡去,直到杨奇用他细长的手指轻轻推攘我“喂,醒醒,到站了。”

      杨奇从不称呼我的名字,他一直叫我“喂,喂,喂。”开始的时候我非常不爽,甚至向他表达了我极大的愤慨。但是每回当面的时候他答应的好好的,转回头,就忘记了这件事,仍然照常喂喂喂地喊起来了。久而久之,我也习惯了,便随着他叫去。

      说真的,习惯这东西,大概是人类最应该感谢的一种品性了,比如你进入一个臭气熏天的场所,刚开始的时候身体还会本能地抗拒,觉得无法忍受,想要即刻逃离,但久了久了,你就会习惯这种味道,觉得没有什么。到了空气清新的地方,甚至会觉得这样的空气是不正常的。

      又例如,一个女人,也许她结婚之前是极讲究的,到结婚以后,慢慢地邋遢下来,而自己却无法察觉,直到有一天照镜子,才惊觉镜中的自己全不认识。或是那个极讲究的人,原本生活品味极好,嫁了个没钱,又不讲究的人,慢慢地自己也不讲究起来,什么廉价的货色都往自己身上套,后来才惊觉,自己最好的衣服,竟然都是婚前买的。为什么?妙就妙在一个慢慢上。慢慢地,你就变了,但是你发现不了,等你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了,索性也就听之任之随它去之了,所以,古人说,习惯是一种可怕的力量。

      绿皮火车在一个大的颠簸之后,陡然停止,杨奇拉着行李箱走在前面,我背着包跟在后面,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被推出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