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我要打官司

      “你无家可归是因为没有挣到钱,买不起房子;可我建的房子被拆除,现在也无家可归呢!”

      一位名叫麦冬梅的同学苦笑着说:

      我本有个家,当我呱呱落地时,是在一个老宅子里。稍微懂点事的时候,我就对大门上的那对铜环特感兴趣,黄绿色的铜环和圆形的铜片碰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响声至今记忆犹新。经过不知多少年的风吹雨打,门面上已是一道道的沟壑,还留有火烧过的痕迹。有次随口说它很丑,却听爷爷说起它的过去。自从老祖宗建立这个家园,历经几十代人,老宅子历经磨难,被火烧过很多次。近几十年来,被兵匪洗劫过,被日本鬼子烧过。每次蒙难,都是原地重建,但这对大门竟然幸运地保留了下来。关紧大门,它就为我们遮风挡雨。但我还没有享受它的庇护多久,却经历了人生第一次搬家。那时命令搞居住线,老宅子终于四分五裂了,族人拆分了老宅子。

      于是,我从瓦房里住进草房子里,老门仍继续为我们遮风挡雨。每隔两年就要修房子的烦恼一直伴随着我们成长,却让我实在怀念老宅子的青砖小瓦,童年时无法明白是谁不让我们继续生活在老宅子里。即使在那食不果腹的年代,将来要盖个瓦房的梦想一直鼓励着我们。终于,父亲在煤油灯下写起了建房申请,来了些干部,丈地、定界、确认建房报告。于是,我们梦寐以求的瓦房终于盖了起来。新房落成的时候,母亲眼里含着泪,但却在笑。

      21岁那年,我考取了江苏南京大学.

      周末,我和同学一起去影城看电影,散场的时候,看到他。他和几个人在打架,同学随手指点着他说,你看,那个长得高高大大斯文秀气手臂上有一只蝴蝶刺青的男孩子是我们家邻居。我顺着同学手指的方向看过去,那个男孩子有一丝忧郁的气质,拉开的架势却是不相称的要拼命的姿势,我有些想笑,却笑不出来,心底里生出涩涩的滋味。

      他根本顾不上看我,全神贯注地和对手相搏。

      走出去很远,我忍不住回头去看他,刚好他也看过来,目光在空中相接的瞬间,我听到心中什么东西“哗啦”一声垮塌的声音。

      没及回头,他因为看我而分神,胸口上重重地挨了一拳,像失去了支撑的藤蔓,慢慢地倒在地上。对手又欲拿脚踹他,我松开同学的手,跑回去,护住他,像一只愤怒的小狮子一般大吼,别打了,别打了,会出人命的!

      大家都惊讶地看着我,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我从口袋里掏出湿巾,轻轻地拭掉他手背上渗出的血丝。他看着我,忽然就笑了,苍白的面孔,因为这个灿烂的笑容,变得生动起来,那笑容令我想起一首歌:我想要怒放的生命。

      谁都没有想到,我们恋爱了,那么不相称的两个人,我是大学生,毕业后进了一家不错的公司,成了白领丽人;他没有工作、成天游手好闲的混混。但,我们真的相爱了。

      但凡恋爱的人,都想修成正果,那就是婚姻。我们也不例外,我跑回家跟父母讲,自己恋爱了,想要结婚。我父母都很开明,父亲说,你把那个男孩领回家,我们相看一下吧。

      及待见到他,父母的脸就阴了,他的长相无可挑剔,可是他的出身、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以及他胳膊上的刺青,都成了父母心头的刺。他走后,母亲说,这门亲事,说死我也不能同意,你看他,哪是个正经人?正经人哪有在胳膊上刺上青乎乎的东西?二十几岁的人了,连个正经的工作都没有,你跟着他不是往火坑里跳吗?

      我倔强地扬着头,说,这辈子,除了他,我谁也不嫁。

      父亲因为我这句话,气得心脏病当场发作,被送进了医院。母亲正眼都不看我,说,我们不会逼你,但是你必须在父母和他之间做出选择。如果你选择了他,此生就别再踏进这个家门半步。如果你选择了我们,就当从来没有认识过他。

      我哭了,眼睛像桃子一样红肿。

      可是,最终我还是选择了嫁他,因为他是这世间唯一的版本,再也没有重复的。而父母说是从此陌路,但其中的血缘亲情不是一两句话就能割断的。

      谁都不曾看好的这段婚姻,在我手里,却成了幸福的摹本。

      结婚后,他像变了一个人,不再和那群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不再喝酒打架,他甚至跑去美容院里,把手臂上的那个刺青给洗掉了。他找了一份工作,从最底层的装卸工干起,没几天,手上就起了层层的血泡,他咬牙坚持着。我心疼地说,我的薪水够咱俩用的,你别太拼命了。他说,我是男人,不吃点儿苦,怎么养家?怎么养你?

      我由着他去折腾,他居然做得有声有色,先是加薪,后是升职,然后有了自己的物流公司。没几年的时间,他的公司已经初成规模,买了新车。

      许多人以为他有了钱,会骄纵,会变坏。谁知道,他还是像从前那样,回家做饭,出差给我买礼物,晚上从来不在外面留宿,怕我一个人在家里害怕,即使出差,也会每晚打电话回家。我怀孕以后,行动不便,他甚至每晚给我洗脚。听别人说我的母亲犯眩晕症住进医院,他更是跑前跑后,煮粥、炖汤、陪宿,我的母亲终于被他感动,认下了这个女婿。

      闲时,我问他,想不到你会对他们这么好,你不恨他们吗?他摇头,说,不恨。感激还来不及呢!如果不是他们生了你这么好的女儿,我就不会有这么好的妻子;没有这么好的妻子,就不会有我的今天。当初他们的反对,我能理解,如果我有了女儿,想来也不会让她跟着一个不良青年。

      我依着他的肩膀,眼睛湿了。从恋爱到结婚,整整十年的时间,我们终于被父母接受了。我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说,当年,在影院门口,一个美丽的女子,因为偶一回眸,像小狮子一般护住我。那时我就发誓,此生要对她好,一辈子,无论中间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不会和她分开。

      我们的钱越来越多,本来也想到城里买房,可他不喜欢城市,他说如果能在农村买块地,种些蔬菜、瓜果,养点鸡鸭、猪羊,自己吃应该多好啊!

      这想法当然不错,可是到哪里买地呢?

      2004年8月30日,如皋市九华镇食品公司改制,公司与我签订【企业转让合同】,将下属的养殖场、食品站整体出让给我。同日,我将房屋和土地款项转让给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出具收据一份,见证方为如皋市经济贸易委员会。2005年十月,工商登记变更完成。

      土地按原用途出让,面积以土地使用证为准,并按国土局相关规定换取新的土地使用证,相关费用由我们夫妇负担。2006年12月,我向如皋市国土局提交了九华镇食品公司与我签订的【企业产权转让合同】、【企业报批表】等相关材料,申请将九华镇食品公司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名下。2007年2月14日,如皋国土局向我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家园,楼房后面广植桂花树,院内种满花草。春有桃花,冬有腊梅,四季桂的花香虽不浓郁,但也怡人。小院里的水井不用担心污染,院墙上的丝瓜随时摘下,却能品尝到撩人的鲜味。太阳能热水器既能够省点“银子”,也能洗去一天的辛劳。几个朋友大老远过来,却也留恋这平凡的小院,只要有空便驾车而来:“让我在这里睡够,让鸟儿叫醒我。”

      曾几何时,面对坐上火箭的房价,我们倒也不用担心,不管怎么样,我们有个自己的家,不需要去看房产开发商的眼色。倒是为城里人担心:房子又涨价了,房奴的日子怎么过?

      天有不测风云,替别人担心的人,没想到自己也会变成无家可归的人。

      2012年11月19日,九华镇政府竟然将我名下的土地房产以国有资产的名义转卖给南通粮食局,对于我们夫妇的补偿要求置若罔闻!如皋市国土局为配合九华镇政府强拆,竟然诉讼他们与我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无效,等于是罪己诏!如皋法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判决该合同无效。如皋市政府、如皋住建局迅速撤销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紧接着如皋国土局将我们的土地使用权以改制前的名义由沿江发改委国资公司为所有权人无偿收回!

      2013年7月16日,九华镇所有村镇干部在镇长带领下,将我两证齐全的房屋全部拆除!

      在我与国土局打官司的时候,不少人说我鸡蛋碰石头,自讨苦吃。镇干部将我的房屋拆除,应该找九华镇食品公司退回购房款。房子是国有资产,怎么能私下买卖呢?可如果不能买卖,国土局当时就不应该向我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食品公司还能将房子卖两次吗?

      一审败诉之后,我将如皋国土局告上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中院驳回一审判决,确认土地出让合同有效!九华镇政府应该将我的房产恢复原样!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如皋国土局负担!

      虽然胜诉,可是房子已拆,又如何恢复原样?镇干部答应给我一套房子,让我们到外面租房子住,安置房建成后再搬进去!

      春天,为了繁衍下一代,鸟儿筑巢,以至于嘴角流血。为了有个遮风挡雨的家,百姓不知要含辛茹苦多少年。但官员的一句话,老百姓就得拆屋让地。除了我家,周围几十家的房子也都拆了。

      一晃过了几年,虽然多次追问,却没有人告诉我,什么时候可以有房子住?没有谁告诉我,土地没了,失去土地的我们怎么办?哪里有让他挣钱糊口养家的地方?没有谁告诉我,我们的未来怎么办?偶遇邻居奶奶问我:“房子还要多久才能盖好?我死之前能住到吗?”近九十岁的老人这样问我,不愿说谎的我如何回答呢?我只好用从村干部那里得到的答复告诉她:“快了!”

      深夜里,我经常是辗转难眠。梦中常回想起童年时住过的老宅,少年时住过的草房,毕竟,那里曾经是我的庇护之所。现在,白发越来越多,想家的梦越做越多。但是,谁能告诉我,何处是我家?谁能告诉我,何时有个家?即使有一天搬进安置房里,没有土地的我们凭什么生活?